学生处 2015-02-0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过去的一年里,正是在您的关心和支持下,学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此,学校对您表示衷心的感谢!新春将至,我们诚挚的祝愿您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同时,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谢谢!
我校定于2015年1月19日开始正式放寒假,学期成绩单发送方式:□ 发给学生本人 □ 邮寄,请家长及时认真查看。我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前组织补考,补考时间为2015年3月8日—9日(补考学生可于3月7日上午9:00后入住学校宿舍)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请家长督促孩子在寒假期间认真复习。
下学期将于2015年3月10日(3月9日上午9:00后开放学生宿舍)开学,校内班级的学生请于当天上午8:30凭“家长回执”到各自班级注册、报到,校外实习班级于当天下午13:30凭“家长回执”到各自班主任处注册、报到。
◆ 为使您的孩子能有一个安全、文明、祥和、愉快的假期,请在放假期间,引导您的孩子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 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讲究饮食卫生,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预防疾病发生,增强防骗、防盗、防火意识,不私自外出,注意用电安全。
2. 合理利用网络,合理安排每天上网的时间,不要沉迷于游戏,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淫秽内容的信息,不参加网络传销活动,注意网络安全、网络道德。
3. 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
4. 引导您的孩子养成尊敬父母、尊老爱幼、礼貌待人的习惯,同时引导她(他)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培养节约意识,安排适当的家务让孩子去做,让她(他)体悟家庭的责任和付出。
附收费标准:
1. 根据杭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革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和(杭价费[2006]44号)文件的规定,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的学费、代收费、住校费按下表所列标准收取:
年级 |
学费 (元/学期) |
代收费 (元/学期) |
住宿费 (元/学期) |
合计(元/生) |
|
通校 |
住校 |
||||
2012级(高中起点) |
1800 |
350 |
430 |
2150 |
2580 |
2012-2014级(初中起点) |
0 |
350 |
430 |
350 |
780 |
2010、2011级 |
1600 |
350 |
430 |
1950 |
2380 |
2009级 |
1800 |
350 |
|
2150 |
|
2. 根据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市区技工学校实验(实训)材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杭价费[2005]160号)文件规定,开设实验(实训)课程的学期收取实训材料费,具体收取实训材料费班级详见附件。
实训材料费(每学期,单位元) |
班 级 |
250 |
数控101、数控111、数控121、数控131 |
220 |
模具111、模具131 |
200 |
电气111、电气112、电气121、电气122、电气123、电气131、电气132、电气133、电气141、电气142、楼宇111、楼宇141 |
150 |
机电131、机电132、园林111、园林112、园林113、园林121、园林122、园林123、园林131、园林132、园林141、园林142、园林143 |
3. 复合大专生收费班级及标准。
联办学校 (每学年)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管理费(元) |
880 |
600 |
600 |
720 |
1950 |
涉及专业及年级 |
药剂10、11、12级;中药10级 |
园林10、11、12级;楼宇10、11级 |
电气093;模具10级;数控101、数控122;酒管10级 |
电气10、11、12级;数控111、数控121;模具111、模具121 |
酒管11、12级 |
备注: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费1950元,其中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收取30%,余下70%将返还给学生,请各家长知晓!
◆ 缴费方式
1. 学校通过农行银校通收费系统收缴学生学杂费,在寒假期间,家长或学生凭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尾号为字母的省去字母)到省内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地区除外)柜面办理缴费业务,学校的银校通缴费代码为:1001108,交费时需告知学校全称,并请按照学生实际应交学杂费缴费,银行缴费回单请妥善保管以备查。
2. 只限宁波地区学生,可回校报到后现金交费。如无特殊情况,其他学生,学校一律不收现金。
3. 学校缴费联系电话:0571-85100331;农行缴费联系电话:0571-88821468、88833708
◆减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说明:
免学费: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范围为:一、二年级的特殊专业(原来的艰苦专业和园林专业)学生及非特殊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和家庭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按月发放。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杭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通过后,学校通过“中职资助卡”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中职资助卡中。
祝: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友情链接: 杭州市教育局 浙江省教育厅 中国杭州 浙江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 杭州市西溪路719号 邮编: 310023 电话: (0571) 88088141 传真: (0571) 88805123
版权所有: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110240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