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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完成医药购销员就业再就业培训

 

    121日,我院最后一期医药购销员就业再就业培训顺利结束,在当天的鉴定中,学员沉着、冷静,把培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答题中,最后全体通过考试。

    10月初,我院培训处联合药监局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杭州市区各个药店宣传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补助政策,调研培训意向,11月组织报名和开班。本期培训的对象主要针对杭州市区药品销售企业的在职员工。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将免除培训和鉴定的全部费用。

    2009年杭州市对就业和再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出台了新补贴政策。新政扩大了补贴和奖励对象范围,首次将大学生、企业职工等群体纳入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对象。同时,补贴和奖励标准也有了一定的提高。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全额补贴。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50%的补贴,最高每人1300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