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实施办法》(杭劳社培[2009]197号、杭财社[2009]707号)
申报对象:在杭高校学生和毕业生、杭州生源的外地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1、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其补贴标准为: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并在杭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50%的补贴,最高每人2000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2、大学生参加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的定向、订单培训,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其培训补贴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
申报要求:
1、培训鉴定结束后,定点培训机构在每月25日前,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交下列材料:
(1) 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 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发票复印件;
(3) 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4) 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5)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2、个人申报补贴的,须在取得相应证书后6个月内到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 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补贴个人申请表;
(2) 培训鉴定费发票;
(3) 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