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实施办法》(杭劳社培[2009]197号 杭财社[2009]707号)
申报对象:杭州市区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杭州市区户籍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意愿的初、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人员。
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最高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
2、劳动预备制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可申请培训期间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
申报要求:
培训结束后,由定点培训机构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 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 授课计划及考勤表;
(4) 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证》复印件,劳动预备制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