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家职业资格院校鉴定管理平台新试点运行

1013日下午1:30,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全省相关职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湖光饭店召开国家职业资格院校鉴定管理平台运行试点会议。我院作为平台试点单位参加了本次会议学习。

会上,省鉴定中心组织学习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有关“双证书”制度建设的精神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做好十二五期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对参会院校提出了“通过院校鉴定管理平台的推广使用,加强院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的要求,以加快实现学历证书考试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标准对接,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学生的鉴定管理工作。具体开展内容有:     

1.过程化鉴定。过程化鉴定由原来的理论、技能鉴定改为课程、模块考试,考试时间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根据“院校主体、鉴定所(站)具体实施,考试与抽考结合”的原则开展,抽考由鉴定中心组织,抽考的内容不超过三份之一(学校鉴定评价成绩与抽考成绩均合格,即为鉴定合格)。

2.无纸化鉴定。无纸化鉴定职业的理论考试采用机考形式,自动组卷、自动评卷。

通过对鉴定管理平台的使用学习,我院鉴定所工作人员基本掌握了过程化鉴定和无纸化鉴定的操作规范。本次鉴定管理平台试点运行是鉴定方式的一种全新的改革,充分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简政的中心思想,提高人员专职能力、精简申报及考核程序、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提升了职业院校对培养技能人才的能力。